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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浙江省律师协会承办的第四届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班于2016年6月25日-28日在杭州举办。来自省内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管理人机构等600余人参加了该次学习培训。浙金中心金融债权事业部负责人张毅受邀在会上作了《关于破产重整融资问题探讨》的专题报告。他首先分析了现有重整融资模式及存在的问题,从国外破产重整经验借鉴及启示、法律、政策、现实的可行性、可能存在的风险、投向、退出机制等方面探讨了设立中小企业重组基金的可行性。
近年来,作为民营经济大省的浙江,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非常大,不少中小企业陷入危机,不良贷款持续高位。浙江省委、省政府为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在供给侧改革方面进行有效探索。2016年4月,浙江省政府进一步印发《关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强调要清理“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乃至破产清算实现市场出清,并要求“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拓展破产重整融资渠道”。6月底,浙江省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门联席办公室印发《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性意见》,其中提到“建立僵尸企业产权、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