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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次付息产品(如付息周期为6个月的产品)的“首个确权日”如何确定?
“首个确权日”按到期日倒推6个月的对日计算。无对日的,月末日为确权日。(如2018年8月31日,倒推后的2月份无31日,则确权日为2月28日)。按倒推后的剩余天数是否超过15天,区分两种情形:
(1)大于15天的,则倒推后的对日即为首个确权日。
(2)小于等于15天的,则合并为第一个付息周期,对应产生首个确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