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
关注浙金中心微信
扫描二维码
下载手机客户端
2013年10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浙政办函【2013】88号)同意设立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注册资本金为一亿元,主要从事各类金融资产交易及相关服务。
复函中提到,中心应按照应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匚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E2012〕37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匚2013〕55号)等文件要求,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业务,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完善交易制度,加强风险防范。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支持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