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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杭州晨雪贸易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转让项目 | ||
产品编号 | BP00000000640 | 资产种类 | 不良资产 |
挂牌价格(万元) | 1200 | 交易类别 | 债权 | ||||||||||
挂牌起始时间 | 2019-07-15 11:00:00 | 挂牌结束时间 | 2019-08-13 11:00:00 | ||||||||||
债务人 | 资产所在地 | 杭州 | |||||||||||
所属行业 | 综合 | 是否涉及刑事案件 | |||||||||||
债务人诉讼状态 | 债务人经营状态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机构 | 评估机构名称 | ||||||||||||
评估值(万元) | 债权本金(万元) | 2715.867847 | |||||||||||
其中保证本金(万元) | 其中质押本金(万元) | ||||||||||||
其中抵押本金(万元) | 担保形式 | ||||||||||||
债权利息(万元) | 标的金额(万元) | 4197.327847 | |||||||||||
保证人描述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出价须为有效报价),协议转让开始时间为本项目挂牌结束时间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本项目挂牌结束时间后一个工作日上午9:00:00(如有特殊情况,以转让方提交的竞价材料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在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受让申请书》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完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债权。 4. 挂牌期间内,资产包内如有成功清收的,可能影响资产包债权本金及挂牌价,最终成交价以债权转让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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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公告 | 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受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转让,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交易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 转让方或其委托联系人: 劳叶飞 联系电话:13588466160 转让方或其委托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99号 邮编:310020 本项目涉及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是否合法有效成立、债权数额是否正确、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债权最终能被有效确认的数额、债权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等不确定性风险、债权的数额可能因义务人承担了全部或部分责任而有被调整等,前述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浙金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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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描述或者说明 | 资产存在以下瑕疵情况:1、标的资产项下抵押土地使用权上存在房屋、房屋有产权证,但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非同一人,存在不一致情况,此外房屋存在租赁情况,租赁期为2013年6月30至2028年5月29日; 2、标的资产项下抵押土地的原产权人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 3、标的资产项下抵押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在杭州市临安区国土资源规划局显示该地块仍为工业用地。 | ||||||||||||
抵押物名称 | 抵押、保证 | 抵押物价值(万元) | |||||||||||
抵押物描述 | 由杭州泽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追加方丽文、李宁位于临安市玲珑街道玲珑村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临国用(2010)第03764号,面积7174.97平方米,评估价3213.5万元)作抵押和张敏、潘彩云夫妇,张建设、张根英夫妇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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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物名称 | 质押物价值(万元) | ||||||||||||
质押物描述 | |||||||||||||
报刊名称 | 报刊日期版面 | ||||||||||||
网站名称 | 网址与链接 |
出让方企业(单位)名称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陈志国 | 联系电话 | |
所在地区 | 杭州市建国北路639号华源发展大厦401室 |
付款方式(是否分期付款) | 否 | 是否延牌 | 否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交易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00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线下 | ||
保证金缴纳开户行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站支行 | 保证金缴纳开户账号 | 1202027719900233165 | ||
保证金后续处置方式 | 转为首期交易款 | 保证金缴纳开户户名 | 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有保留价 | 是 |
联系人 | 於女士 | 联系电话 | 0571-85885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