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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浙江世纪龙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户债权转让项目 | ||
产品编号 | BP00000000727 | 资产种类 | 不良资产 |
挂牌价格(万元) | 2000 | 交易类别 | 债权 |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1-07-23 14:00:00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1-08-02 14:00:00 | ||||||||||
债务人 | 资产所在地 | 金华市 | |||||||||||
所属行业 | 综合 | 是否涉及刑事案件 | |||||||||||
债务人诉讼状态 | 债务人经营状态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机构 | 评估机构名称 | ||||||||||||
评估值(万元) | 债权本金(万元) | 2400 | |||||||||||
其中保证本金(万元) | 其中质押本金(万元) | ||||||||||||
其中抵押本金(万元) | 担保形式 | ||||||||||||
债权利息(万元) | 标的金额(万元) | 2750.706978 | |||||||||||
保证人描述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出价须为有效报价),协议转让开始时间为本项目挂牌结束时间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本项目挂牌结束时间后一个工作日上午9:00:00(如有特殊情况,以转让方提交的竞价材料为准)。 2.一次性付款:竞买成功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 该户债权项下两份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由买受人继承,在仲裁一案裁决生效后买受人需支付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代理费用15000元,在诉讼一案终审判决生效后买受人需支付浙江金哲律师事务所剩余代理费用9500元。 3.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受让申请书》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完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债权。 4. 挂牌期间内,资产包内如有成功清收的,可能影响资产包债权本金及挂牌价,最终成交价以债权转让合同为准。 5.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或更早向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交纳贰佰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保证金到账时间最晚不得晚于项目挂牌截止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的18:00,否则无法参加后续受让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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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公告 | 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受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转让,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交易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 本项目涉及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是否合法有效成立、债权数额是否正确、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债权最终能被有效确认的数额、债权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等不确定性风险、债权的数额可能因义务人承担了全部或部分责任而有被调整等,前述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浙金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转让方或其委托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579-89172803 转让方或其委托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编:3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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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描述或者说明 | 无 | ||||||||||||
抵押物名称 | 抵押、保证 | 抵押物价值(万元) | |||||||||||
抵押物描述 | 保证情况:义乌市玉道贸易有限公司、金华市龙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福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孔根良、方树安、包建军、刘兆婷、徐喜明、包珠宝。 抵押情况:抵押物一为浙江世纪龙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金华市环城南路西段1586号龙腾.铭德广场701、703、705、706、709-713、715-719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617.82平方米,土地面积95.62平方米,提供1334.57万元最高额抵押;抵押物二为浙江世纪龙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婺州街929号B33室-B40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222.75平方米,土地面积39.49平方米,提供703.22万元最高额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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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物名称 | 质押物价值(万元) | ||||||||||||
质押物描述 | |||||||||||||
报刊名称 | 浙江法制报 | 报刊日期版面 | 2020年11月6日,第8版 | ||||||||||
网站名称 | 浙商资产官方网站 | 网址与链接 | http://www.zsamc.com/noticeinfo.aspx?nid=2993&id=20 |
出让方企业(单位)名称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孙建华 | 联系电话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
付款方式(是否分期付款) | 否 | 是否延牌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交易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00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线下 | ||
保证金缴纳开户行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站分行 | 保证金缴纳开户账号 | 1202027719900233165 | ||
保证金后续处置方式 | 转为首期交易款 | 保证金缴纳开户户名 | 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有保留价 | 否 |
联系人 | 韩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85885744 |